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劳动诉讼,仲裁员和法官都会首先确认案件的性质属于劳动争议,其次就会说出“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应受到保护”之类的术语。实践中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,应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主体资格不同。劳动关系中,用人单位一方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,劳动者则只能是自然人;而在劳务关系中,双方可能都是自然人。
二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,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,还有社会保险、福利待遇等,而劳务关系中被雇佣人一般只能获得劳动报酬。
三、纠纷处理机制不同。劳动法属于社会法,劳动争议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,不服裁决的可以提起诉讼,而劳务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,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律师建议:首先给案件定性,然后去办理案件,避免盲目作为,这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小的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本栏目:深圳坂田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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