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4条的规定,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,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,否则国家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,甚至撤销注册商标。此处的“改变注册商标”包括改变注册商标指定的颜色。商标的使用必须同注册完全一致,如果申请注册了彩色商标并指定颜色,在实际使用中必须采用与注册商标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;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则被视为不限定颜色。也就是说,申请注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,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。mj9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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