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与其他罪名的区别

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及与其他罪名的区别

  

贪污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 6un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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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体要件 6un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。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,又侵犯了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,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。在国有公司、企业中,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,侵吞本公司、企业的财物,当然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。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、股份制公司、企业中,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,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,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,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,因此,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,利用职务的便利,侵吞上述公司、企业的财物,仍属于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。 6un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5-12-22 10:14:48 浏览:

本栏目:深圳坂田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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